扭轉失家孩子命運的共同推手
文/洪錦芳 秘書長
十八年前的一次拜訪育幼院(以往習稱孤兒院),筆者驚見院童的成長困境,這些年幼孩子歷經遺棄、暴虐、性侵害…身心的創傷、生命的滄桑,要啟動他們生命復原力的撫育,不能只給吃穿溫飽,他們更需要有人深度陪伴、聆聽、接納、修復、支持…,與建立親密、信任的關係,允諾作他們依親似的「重要他人」。
1986當下的覺察與心疼不捨,讓自己轉化「賺生命」的抉擇,從此放下在企業財務管理的職務,先後投入南、北台灣城鄉育幼院作第一線的照顧者、教育主任、院長等,職銜並不重要,可貴的是為滿足孩子成長需求而有的個人學習、分享貢獻;至今長大的孩子,有的失足引憾、還待改變成長,也有的是足畫家、心輔員、立委助理…,擁抱夢想,闊步向前。
而2000.11.16於台大國際會議廳舉辦的一場跨外交、內政、法務、教育部會「20世紀兒童福利」會議,席間議題含括:貧困、身障、早療、921震災的九十多位孤兒…,然而,沒有相關「安置機構」、「失家孩子」等的討論,由於有感於
這些孩子既無父母、親人的代言和選票,權益關注都少,真實弱勢中的最弱勢,因此,筆者暗忖決定籌組全國性(43所育幼院)的關懷組織,立下集結眾力,幫助全國「非自願」離家孩子的心願。
2002年8月協會誕生了,當時,一路同心打拼的育幼院院長,有的至今仍擔任理事(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、私立六龜山地育幼院),當然,還有30餘所的院長們,選擇加入為團體會員、個人會員,以為肯定支持;且相繼有兒少社福、諮商、法律、財會、人資…領域的專家學者投入,使得會務蒸蒸日上;因為他們專業參與的背後,還有一顆與失家孩子貼近、溫潤柔軟的心。
今年,協會與全家便利商店合作助學方案,依照內政部的勸募法執行,始終均需呈報兒童局、社會司核定,勸募之先,行文43所育幼院,調查需求與分析,也函告兒童局、各縣市社會局、育幼院相關的申請辦法,加上企業的監督,未來發放運用,一切是嚴謹的。然而,公益募款實為不易,稍有不慎即容易出現排擠效應,但對於規模不大或偏遠地區的育幼院,此次助學金,確能落實在有需要的院童和離院生身上。
從95年初至今,筆者欣喜於企業界紛紛投入對於失家兒的關心行動,以及遍及各地的善心人士所奉獻的每一份力量,由衷感謝您們,因為,對失家的孩子而言,在缺乏親情的滋潤與依靠下,受高等教育的機會、改變生涯發展的渴望,是多麼的不容易啊!如今,無論是單位或個人,倖得您們都是孩子們迎向希望、缺一不可的重要推手。
對筆者而言,關懷失家兒也已經是無法卸責的服事,雖然走得辛苦,但心中的踏實和感動,與日俱增,是無價和不悔的,也堅信「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,仍舊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」,願以此獻給參與其中的每一個人,從中領受無限的祝福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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