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可攜帶資產 是獨立自主的能力
信義育幼院院長/吳文輝
當前安置機構-育幼院收容個案的類型,隨著社會腳步發展,已從早期傳統單純父母故世或貧困的經濟型個案,演化為道德或不倫-受虐、遺棄、疏忽、性侵等保護個案,並已成為政府部門在兒童及少年褔利服務之主要對象;而另四種類型個案也逐漸出現在安置機構收容對象中,如受刑人子女、外藉配偶第二代、愛滋患者子女、逃債父母子女等;家庭的瓦解非孩子的原罪,但對這群孩子而言,它則是一個無法拋棄的枷鎖,如影隨形糾葛,致使成長過程都將倍感艱辛,而如何使這群不幸的孩子創造出燦爛的生命,將是成人世界的重要課題。
孩子從非自願離家的那一刻開始起,一切必須靠自己的信念-潛能之強與弱,將影響孩子往後發展的結果。他們在没有選擇的情況下,在社會體系中,被動安置入機構生活,展開另一個完全不同於原生家庭的生活模式;它是個人問題?亦是家庭問題?還是一個安置機構問題?亦或是社會整體現象問題?依據內政部兒童局97年6月安置及教養機構現有收容人數(含公私立及公設民營)統計,近百單位共收容3,011位孩子,而這樣的數字是否足以說明上述的現象。
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,97年針對育幼院安置院童生活面向調查,計有22所育幼院共451位國小五年級至國中三年級之院童參與此次研究,本次對育幼機構院童調查:
1、僅25%院童,在育幼院的生活面向,有機會將自己的意見表達與參與。
2、不到50%的孩子與家長有參與育幼院照顧規劃。
3、約35%的孩子會跟工作人員討論未來升學與就業計劃。
顯示機構在院童自主獨立性培育的訓練仍有很大努力的空間。
孩子成長過程中,能有多大自主的學習機會與空間,將來與獨立生活的能力成正比;而獨立自主的培養、是需要長期建立、漸進式的培養,讓孩子從日常生活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到理財規劃,都能夠表達意見及實際參與開始,從中學習與瞭解其自我決定的過程,也增強其處理問題的能力。
就機構而言,孩子獨立自主的需要滿足是一個正確方向;但另一角度思考的是,如何有效達成?可能要先釐清機構執行的限制有那些?從照顧角度出發?或是管理角度出發?亦或教育角度出發?存在的風險與壓力有多高多大?機構是否有能力承擔?與社會期許落差如何拉近?機構的角色定位與院童自主的天平又將如何取得平衡?著實考驗著機構每一條神經,鑑此,個人提出幾個概念分享:
1、 生活自主:以在社會規範安全前提下,除必要狀況,應可減少非必要的干預,讓孩子有權利、機會選擇自已的生活方式。
2、 空間自主:空間需求對一個機構的孩子是絶對需要,能在無壓迫的情況下,儘讓孩子擁有個人可以決定擺設空間權利。
3、 意見自主:民主需要學習的過程,可以透過正式、非正式的會議表達形成共識,體驗為一件事作與不作共同決定,建立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尊重少數原則,另可提供孩子面對群眾去表達個人意見,培養孩子的思考,及對不同意見的回應。
4、 信仰自主:信仰一直扮演民間社褔團體及社會褔利機構的重要精神支柱,而我國憲法第十三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,充分表示尊重信仰的多元化的選擇,民間機構極力發揮各宗教精神表達人本關愛的同時,應給孩子擁有信仰最大的自主空間,著重內在心靈的滋潤,而非外在形式或行為的表象。
孩子的能力絶非一蹴可及,生命是需要學習的;不能過度期待孩子走出育幼院圍牆後一夕間變成生活的超人,任何事皆難不倒的假象,而從此成為一個完美無缺的個體。培養一個獨立生命的過程,它的能量可能已不全是原生家庭的灌溉,其中加重政府部門建構完善兒童及少年褔利政策的重要性,社會資源整合的迫切性,安置機構依不同孩子之年齡、性別、特性問題等修正調整差異化,加上孩子獨立生命個體自我努力的必然性。
綜此,在理想的情況下是可以被期待,但也可能會出現不如預期美好結果的情況;因面對一群育幼院的孩子,在非自願迫使早熟情況下,更需要提早面臨獨立生活的挑戰,學習獨立自主則是每個生命的重要課題。這群孩子的未來,則需社會多給予肯定和掌聲;育幼院的孩子原和一般家庭的孩子並沒有兩樣,都需要給予更多的尊重、自主、參與!讓他們能一起共同享有社會權益保障,必會發展出更多自由可以彩繪的天空。
孩子離院同時,帶不走是育幼院的有形資產,但可帶走一輩子的無形資產是「能力」;這些孩子呈現的未來,他將不是一個生命悲苦的複製,更不是另一個生命的影子化身,而在真正成為自已生命主人的過程中,要反思的是,為他們寫歷史的人,給了孩子多少可攜帶式的資產-獨立自主能力?

親切爽朗的吳文輝院長跟協會工作人員一起合影,同為記者會成功歡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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